新校区(一期)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第1次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4

新校区(一期)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1次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校区(一期)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第1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2023AFWBZ0169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6日

    开标日期:2023年9月26日

新校区(一期)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投标费率:百分之零点伍壹

业绩:

1、中法航空大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民航飞行学院天府校区建设工程

3、九江学院教育资源整合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

4、衢州中心医院(四省边际中心医院)-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九江学院教育资源整合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

2、丽水市浙西南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项目监理

造价负责人业绩:

1、本码科创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志成大厦13楼

投标费率:百分之零点伍

业绩:

1、浙江理工大学时尚学院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2、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丽泽书院、李渔小学、望道小学、银湖小学、西苑二小等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4、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校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丽泽书院、李渔小学、望道小学、银湖小学、西苑二小等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泾河新城泾河智谷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二标段

造价负责人业绩:

1、绍兴市上虞区健康产业园(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6669号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8栋2101

投标费率:百分之零点柒叁

业绩:

1、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桥校区项目(一期)

2、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桥校区(二期)

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项目一期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桥校区项目(一期)

2、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桥校区(二期)

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繁昌校区项目一期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无锡万达城室外休闲体验区

造价负责人业绩:

1、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全过程咨询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

招标(采购)人名称:8455线路检测中心

地址:合肥市清溪路78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23366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电话:13339192608

公示期: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武汉路230号五矿大厦1001室,联系电话:0551-6261263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564-3368135;【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