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同志参加《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研讨培训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24浏览次数:0

日前,《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研讨培训班在肥开班。本次培训班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全国教育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协办,共有来自全国包括“985”、“211”工程和教育部所属高校在内的三百多所高校的分管校长和校办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和培训。我院胡爱国副院长率院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

本次研讨培训班为期三天,邀请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长范文曜、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主任王大泉、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湛中乐、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劳凯声、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博士生导师刘献君,分别进行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解读》、《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若干问题思考》、《大学章程与依法治校》、《现代大学制度与章程建设》、《大学章程要素的国际比较》等专题讲座。研讨培训班还邀请了中国科技大学陈晓剑副校长、同济大学吴志强副校长和与会代表进行了管理机制改革和章程建设方面的经验交流。

大学章程是一个大学的“宪法”,也是大学规范化管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本次研讨培训班结束后,全国两千多所高校将在教育部和各省教育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开展本校章程的制定工作。胡爱国副院长表示,会后办公室要认真学习领会消化培训内容,为下一步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奠定好理论基础。(殷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