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2]1号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推动目标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省厅皖司办[2012]60号文件精神,经 研究决定,自4月份开始,实行工作小结和计划定期通报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月汇报制度。院属各单位(部门)每月末要对所属科室进行工作小结和计划汇报,汇报内容要书面报分管院领导审阅。 二、每季通报制度。学院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听取院属各单位、各部门上一季度工作小结和下一季度工作计划的汇报。院属各单位(部门)务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左右作好汇报准备,并在院务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汇报内容报院办公室秘书科殷艳梅同志(纸质稿需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同时报送电子稿)。办公室将对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小结和计划整理后在学院内网通报。 三、上报省厅制度。学院办公室汇总院属各单位、各部门的情况,经审定后以《警官学院专报》方式报送省厅。 四、汇报内容中应包括省厅及学院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学院党委扩大会、院务会上院领导点评时要求或强调的工作,对上季度未完成好的工作要说明原因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应对措施。 特此通知。 主题词:办公 制度 总结 计划 通知 8455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 校对:吕正保 文印:曹光裕 印数:2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