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两节即将临近,为确保学院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司法厅文件要求和院领导指示,现对节日期间的学院值班强调如下要求:
一、各级各点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在校住宿,不得脱岗、离岗。
二、认真积极地履行值班职责,经常巡查校园安全情况,遇有问题应及时处置。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时,应及时向带班院领导和院主要领导汇报。特别紧急的,可直接通知职能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处置,有关同志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市内的一般不超过30分钟,住东区的不超过10分钟)。
三、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非巡查时间要在值班室,以便及时联系工作。
四、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和工作要求,不得无故脱岗。学院将实行院领导不定期抽查制度,发现不在岗的将按照学院问责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通知到每位值班人员。
特此通知。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