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转发人事警务处关于采集照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14浏览次数: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需要采集在编人员的照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学院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照片要求

1、照片规格:近期正装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灰色渐变背景或蓝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照片长宽比例为54;照片人像头顶上部应留有空间,下部应露出衬衣领尖;女同志按照类似标准掌握。

2、照片格式:数码照片需使用400万像素以上的相机拍摄,保存照片文件为JPEG格式,文件名称为教职工本人姓名,大小不超过1M字节。

三、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于1119日上午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将2寸电子版照片交人事警务处。联系人:姚芳、汪炜玮;联系电话:2233326 

                         人事警务处

                           2012年11月12           请办公室同志照片拍好后先送交秘书科殷艳梅同志处,汇总后统一报人事警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