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07浏览次数:0
2013级新生需要入户的同学,请将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上交各系,各系统一收取后10月19日之前交于保卫处,逾期不再受理。
注:若已办理迁移证现不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请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未入户手续。
保 卫 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