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系《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总结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7浏览次数:0

 法律一系《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总结报告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按照法律职业的需要,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了达到这一人才培养目标,我系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实训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并积极开展实践实训教学活动,全面培养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法律实训的常见方式有:案例讨论、辩论、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教学等。

在法律实践实训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围绕着实践实训课程的教学目标、实训方式、实施方案、教学大纲、教材、实训项目、模拟法庭实验室、实训规章制度、法律援助、实训课程成绩评定等方面问题开展工作。

(一)法律实训课程教学目标的确立

任何一门课程均有其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课程开发的指针,因此,在法律实践实训课程教学时必须明确其教学目标,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成绩评定标准、编写出实用性强的教材以及找到科学的教学方法。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按照法律职业的需要,培养具有综合的法律职业能力的应用性专门人才。法律实践实训课程的教学目标应以这一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导而确立。我们认为,高等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除了应重视理论知识的教育以外,还应重视其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两者并重,不可偏废,据此,我们在创设法律实践实训课程教学时,明确其教学目标为:通过开展法律实践实训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能力、法律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很快地适应法律职业工作。具体而言,法律专业能力是指从事法律职业活动所需的各种技能和知识,例如,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雄辩能力、讯问能力、各种案件的调查能力、笔录能力、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对案件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等。法律方法能力是指从事法律职业活动应掌握的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的能力。例如,如何拟制讯问提纲、如何认定证据、如何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等。社会能力主要指从事法律职业活动所需的人际交往能力。在法律实践实训课程教学时,我们始终围绕上述的教学目标开展法律实践实训课程的教学活动。

(二)法律实践实训课程的实训方式

法律实践实训课程具有其独具特点的实践实训方式,常见的实践实训方式有:案例讨论、辩论、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模拟谈判、合同拟制、法律诊所、法律实际部门的实习实训等。

模拟法庭是指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为蓝本,让学生充当各个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模仿已观摩过的各种真实法庭审判情景,按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模拟审判的实训活动。

模拟法庭的实训活动具有可控性、仿真性和重复性等特征,因此,每一名学生均能有机会扮演各种角色,锻炼各种法律技能。这是一种可以让所有学生均能受益的实训方式。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以案件卷宗为载体,将各种抽象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理论活生生地运用到办案活动中去,从而激活以前所学过的法律知识,较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能力、法律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可见,模拟法庭是一种较好的综合实训方式。

法律诊所实训是指仿效医学院培养医生的方法,由我系具有律师执照的教师充当“医生”,学生跟随教师办理案件的实训方式。这也是一种能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实训方式,但是,这种实训方式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由于学生没有律师资格,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席法庭,因此,有关律师在法庭上的各种能力不能锻炼,有关法官和检察官在法庭上应具备的各种能力同样也不能锻炼,学生只能观摩其跟随的教师的办案活动,并做一些辅助工作。

(三)法律实训课程实施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制定

课程实施方案是课程建设的宏观框架,它涉及了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因此,经过多次讨论后制定了各门课程实践实训课程的实施方案,在该实施方案得到学院批准后,即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实践教学活动。这一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1)该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2)实训方式,(3)开设的具体班级以及课程安排顺序,(4)实训指导教师的职责、安排及指导方法,(5)该课程教学时数的安排及教师工作量的计算,(6)教学设施、设备、教学资料和教材的准备,(7)实训成绩的评定,等等。

教学大纲是明确该门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范围、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时数、考核等方面内容的教学性纲要文件。针对法律实训课的特点,我系制定了各门课程的实践实训课教学大纲,这一大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大纲说明”,它包括(1)制定该教学大纲的依据,(2)该教学大纲的适用范围,(3)教学目的和要求,(4)实训方式,(5)教学组织。第二部分学时安排及考核办法,第三部分“实训内容”,第四部分“教材和参考资料”,共计四个实训单元。

在这一教学大纲中,第三部分“实训内容”是这一大纲的核心部分,其实训单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每一实训单元包括以下内容:(1)实训项目,(2)实训教学时数,(3)实训目的,(4)实训内容,(5)场地要求,(6)实训设备和物品基本要求。

(四)法律实训课程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的编写

教材是一门课程的重要组成要素。由于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编写了《宪法》、《法理》、《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合同法》等适应我系高职教学的实用性教材,并针对各门课程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五)案件卷宗库(实训项目)的建立

根据实训课必须有的资料,我系建立案件卷宗库。

(六)法律实训音像库的建立

审判观摩是开展模拟法庭实训活动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审判观摩包括法庭现场观摩和审判录像观摩。审判观摩的最好方式是法庭现场观摩,但是,由于法庭现场观摩需要法院同意,同时受到时间、地点等方面条件限制,因此,经常性地开展法庭现场观摩是不现实的。为了保证实训教学可控地、有序地开展,我们建立实训音像库,通过有目的的、经常性的审判录像观摩,让学生了解法庭审判中的种种情形,以更好地开展模拟法庭实训活动。向国家法官学院购买了数十个案件的《中国法庭》教学录像光盘,可以说,我们建立的实训音像库已能基本适应实训教学的需要。

(七)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

实训教学的主要方式是模拟法庭,因此,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是实训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模拟法庭实验室应包括的基本物质要素有:(1)场所,这一场所适合安排法庭审判各参与人的席位,具有相当数量的观众席位。(2)完备的音响设备、摄像设备。(3)各诉讼参与人的服装、服饰。(4)国徽。(5)案件卷宗。(6)其他物品。例如,各诉讼参与人的席位牌、法槌。

(八)法律实训课程的成绩评定

既然法律实践实训课程是独立开设的课程,就应有一个评定其教学质量好坏的评估体系。我们认为,实训教学质量的评估主要是评估学生法律职业素质是否得到提高,而对学生实训成绩评定,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实训课的成绩评定内容主要有以下的方面:(1)实训态度、仪表、举止和纪律;(2)法律专业知识;(3)法律技能;(4)法律文书和材料的写作。概括而言,学生的实训成绩应综合其工作态度和法律职业能力两大方面内容来评定。学生的工作态度越好、法律职业能力越强,其成绩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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