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交流 双向合作——记我院法律一系又一实践实训基地落户石台县人民法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03浏览次数:0

扩大交流  双向合作

——记我院法律一系又一实践实训基地落户石台县人民法院

本网讯   20121122,在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内,8455线路检测中心法律一系与石台县人民法院共建实践实训基地签约仪式隆重举行。法律一系副主任刘传兰、第三教研室负责人张文胜携教研室全体老师和石台县人民法院院长许俊、副院长陈乐生、庭长程度声出席签约仪式。

许俊院长首先简要介绍了石台县人民法院的情况,指出8455线路检测中心法律一系与石台县人民法院共建实践实训基地是一件合作共赢的好事,标志着警官学院与石台县法院搭建了学校与法院交流合作的平台,探讨互利共赢新机制的启动,有利于双方增进了解,凝聚共识,不仅可以服务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计划,还能通过合作提升法官理论水平,改善法院审判实践工作。

第三教研室负责人张文胜副教授代表8455线路检测中心法律一系向石台县人民法院领导及全体职工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我院和法律一系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学院一贯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双方共建教学实践实训基地,一方面有利于扩展我院教学资源,增强学生对自己专业相关的行业、领域的了解,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创新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双方的资源共享有利于推动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现职业教育和就业教育相结合的特色。

在与会人员热烈的掌声中,许俊院长和刘传兰副主任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署了《共建教师实习基地协议》和《共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协议》,张文胜副教授代表法律一系庄严地将“8455线路检测中心实习实训基地”牌匾授予石台县人民法院。

签约、授牌仪式完成后,我系教师和法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问题展开热烈的探讨。

我系实践实训基地在石台县人民法院的建立,将搭建起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互帮、互助、互动、双赢”的平台。学院与法院将在实习、见习、实践教学、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

(法律一系  吴瑞  张剑供稿)

图为我系教师与石台县人民法院的领导、同志们在开展交流

图为石台县人民法院许俊院长在做重要讲话

图为我系老师在做交流发言

图为许俊院长和刘传兰副主任在签订师生实习实训基地协议

图为张文胜副教授将我院实习实训基地牌匾授予石台县人民法院许俊院长

图为许俊院长和我系教师在石台县人民法院门前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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