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系完成2016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
本网讯 2016年4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日、17日进行,此次高教自考法律一系共有1100多人报名参加3700多门次课程。为保障考生能顺利通过此次考试,按照学院高教自考学习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本学期开学伊始,法律一系根据学生报考课程情况,安排了六门课程、分编30多个课程班级,聘任20多位校内专兼职教师进行授课和考试辅导,历时一个月课程班在3月27日前结束全部课程的教学和辅导,并于3月28-29日组织了《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劳动法》、《保险法》和《税法》等6门课程的终结性过程性考核,现考核试卷正在批阅之中。
在整个教学、辅导和考核过程中,各部门通力协作,教学工作有序开展,考试过程规范严谨,考场秩序井然、考风优良。在课程终结性考核中院领导到场巡查,系主任和总支书记现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本次高教自考助学工作圆满完成。
(法律一系 吴爱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