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梦?司法情”文学书画摄影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30浏览次数:0

各基层工会:

根据皖司办【201429号《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中国梦·司法情——喜迎新中国成立65周年”文学书画摄影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精神,经院领导批示,院工会牵头在全院工会会员中开展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梦.司法情——喜迎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为主题,歌颂伟大祖国6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赞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和发展成果,讴歌全省司法行政干警职工高举旗帜、团结拼搏、无私奉献、创先争优的寻梦、追梦精神与情怀,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感人的作品,激励广大干警职工积极投身党的司法行政事业,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支持和正能量。

二、供稿范围

文学作品主要包括诗歌、散文、记叙文、报告文学等,诗歌100行以内,散文、记叙文2000字以内,报告文学3000字以内;书法作品包括毛笔、硬笔书法、篆刻(篆书、篆刻须附释文);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剪纸等;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JPG格式不小于3MB 

三、参赛时间

参赛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15止。

四、奖项设置

文学、书法、绘画、摄影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5名。

五、有关要求

1参赛者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和退休干警职工。文学作品每人限报1篇,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每人不得超过2幅(组)。

2、作品要求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3所有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详细通讯地址。

4文学、摄影作品一律报电子档;书法、绘画作品须报送原件(不须装裱、不退稿)。

5参赛作品由各分会汇总后统一报送院工会。

六、组织实施

19月份,省协会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对获奖单位、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文体艺苑》开辟专栏发获奖作品。

3、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广大会员积极参赛。

附件:

“中国梦·司法情梦——喜迎新中国成立65周年”创作大赛作品统计表

报送基层工会                 报送日期

作品名称

参赛类别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

联系方式

 

 

 

 

 

注:“参赛类别”为文学、书法、绘画、摄影。

 

               院工会

          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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