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实验教学的发展,实验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有关设施得到了不断的改善,为加进一步强实验环境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准在实验室、办公室、准备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随地或向窗外乱扔纸屑、果皮等食物包装袋等,垃圾一律放在清洁篓内,每天由专人清扫卫生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二、不准在墙壁、门窗、玻璃上乱写乱画、乱刮、乱敲;不准将脏物、脏水弄在墙上,污损墙壁,严禁在墙壁上踏脚印、印手迹等。
三、不准在桌、椅等公物上写字、画画,严禁用小刀及其他利器在其上刻字、刻画。
四、严禁随地吐痰,严禁随手丢烟头及未用完的饮品、食品。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值日人员(教师、学生)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是否进行清扫。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轻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