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16〕78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宪法学习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12月9日前,由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以“学法、守法”为主题的报告会,报告会后,各单位要撰写学习心得;
二、团委牵头于12月9日升旗仪式结束后,举行宪法晨读活动,晨读内容见(教办政法〔2016〕781号)文件附件;
三、各院(系部)于12月9日前组织召开宪法学习主题教育班会,并上报会议记录。
四、宣传部在全校学习宪法活动期间要加强新闻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营造全校全员学宪法、尊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五、各单位将宪法学习主题活动总结、图片、视频等材料于12月9日前提交党政办公室秘书科方金老师处(行政楼607室),电子文本发送至819865799@qq.com。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