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学生工作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通知精神,落实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秩序,推进学院学风建设和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学院特制定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每天晚上:21:30—22:30(平时)
21:30—24:00(周末)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学生宿舍值班安排值班;
2、值班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处理学生宿舍的各类问题;
3、积极向学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路线、政策,掌握本院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的管理及思想教育工作;
4、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谈话交心,收集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5、指导学生会干部和各班安全信息员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抽查晚归或不归的学生;严查宿舍内吸烟、酗酒等不文明现象;严查宿舍内违章电器、管制刀具等情况;
6、妥善处理起哄、打架滋事等突发事件,遇到重大事件或不能单独处理事件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或职能部门上报;
7、重点加强周末、法定节假日的值班,确保周末和节假日的学生安全稳定;
8、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可与其他值班人员调班,不得替班。
三、相关要求
值班人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由值班人员负责。
1、值班期间未经请假而不到岗,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
2、值班期间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不及时上报、处理,后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4、学生宿舍值班制度要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并与辅导员的年度工作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