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思想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凡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都是党员教育培训的对象。
二、党员学习教育的目的是要通过学习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模范执行党的政策,在各自的工作学习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我院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贡献。
三、党员学习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基本经验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时事政治。
四、院党委工作部负责拟订每年的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五、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
六、党支部宣传委员根据学习教育计划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负责拟订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书籍、文件、辅导材料, 列出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并经主持人审查后组织学习。
(二)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三)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人员作辅导报告。
(四)总结和推广经验,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七、党员学习教育主要通过日常教育、专题培训、上党课等方式进行
(一)日常教育:每周星期二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出勤率不得低于95%。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主持人决定。
(二)专题培训:党内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上级党组织派出学习培训;院党校学习培训或其他形式的党员集中学习。
(三)党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讲党课,每学期一般安排2次党课,党员受教育率达95%以上。
八、党员学习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除集中学习讨论、阅读报刊书籍等学习资料外,也可以组织观看有关影视片、展览等,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发言等形式相结合进行。
九、党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以学习促工作。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学期作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每年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每学期结束时交本部门党支部书记批阅。
十、要把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党员无故缺勤三分之一以上的,视为学习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