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路网建设,维护当前日益严峻的反恐处突形势、信访稳定、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形势,建立一支快速反应、应急处突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荥阳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主要是面向我市未就业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就业困难家庭人员等;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0名警务辅助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男性,具有国家承认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除外),身高170CM以上。
五、招聘形式
主要是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内容择优聘用。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荥阳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至7月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71----60252068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毕业证(学生证、退伍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体能测试时间7月8日,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规定为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政策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合同,执行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务合同。
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