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学安排,以下7个班级需提前进行教学测评:13行管1班、13行管2班、13社保1班、14法律1班、14法律6班、14法律7班、14法律8班。为保证教学测评工作顺利完成,教务处将于2016年4月6日至4月23日设定网上测评系统开放时间,请涉及测评的班主任抓好本班学生的教学测评工作,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测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任务。教学测评系统与教务管理系统相联接,每位同学需要进行完整的测评后才能在系统中进行查分和领取毕业证书。
一、 测评步骤:
登录http:∥218.22.26.105/ → 进入8455线路检测中心“园丁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 点击“教学测评” → “ 学生登录 ” → 用户名输入本人学号(八位数,例如:10110101,初始密码: 法一系1,法二系2,警察系3,公管系4 ,信管系5(或学生自己已修改过的成绩查询密码),验证码看提示 → 进入评分界面,对各位授课教师进行评分,即在十个考核项目后选择相应等级(各项内容有A、B、C、D四个等级,若查看各项目的具体内容,请把光标放在各项目标题方框中,各项内容的具体含义立刻会在黄色方框中显示)→ 评分完成后,点击最右边的“评语”,对该任课教师教学进行具体评价,并对今后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所有任课教师的测评后,请点击“提交”→各项提交后点击“上传”→退出系统。
二、相关事宜:
1、在测评过程中若发现任课教师信息错误,请及时与教务处督导科联系,待修改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测评。
2、测评结果出来后,教师只能看到自己的总分和总的评语,不能看到每个学生对他(她)的打分情况及评语,同学们测评时无需顾虑。
3、学生已修改密码的,因遗忘导致无法输入的,可由各班班长统一登记名单到教务处督导科查询。
4、同学们若在参评过程中有疑问,可点击测评页面上端的“查看帮助”,或拨打教务处督导科电话:62233315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