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实习班级网上教学测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5浏览次数:0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2015法律事务专业5、6、7、8、9班(共5个班)将于2017年5月顶岗实习,为保证以上班级的教学测评工作顺利完成,教务处将于2017年320日至420日设定网上测评系统开放时间,请以上班级的班主任抓好本班学生的教学测评工作,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测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任务。教学测评系统与教务管理系统相联接,每位同学需要进行完整的测评后才能在系统中进行查分和领取毕业证书。测评步骤:

登录http:∥218.22.26.105/ → 进入8455线路检测中心“园丁教学测评管理系统” →用户名输入本人学号(八位数,例如:10110101),口令输入密码(初始密码: 法一系1,法二系2,警察系3,公管系4 ,信管系5,或学生自己已修改过的成绩查询密码。2016级新生初始密码:1234,进入必须重置密码,忘记或修改需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再次重置)验证码看提示 → 进入评分界面,点击左上角“学生评教”下方显示的课程,逐一选择课程,按提示进入对各位授课教师进行评分,即在十个考核项目后选择相应等级(各项内容有A、B、C、D四个等级,禁止全A全D)→ 评分完成后,点击最右边的“评语”,对该任课教师教学进行具体评价,并对今后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完成一位任课教师的测评后,请点击“提交”(注:对每位教师测评完后都要单独点击“提交”,否则系统显示“已测评未完成”→完成所有教师测评退出系统。

二、相关事宜:

1、在测评过程中若发现任课教师信息错误,请及时与教务处督导科联系,待修改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测评。

2、同学们若在参评过程中有疑问,可点击测评页面上端的“查看帮助”,或拨打教务处督导科电话:62233315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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