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见附件5),学院将组织对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教育部未认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等(名单见附件1)。
二、年度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它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对教育部未认定的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实行结题验收。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1.项目所在部门组织项目组自查
项目所在部门组织各项目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自查,并于2020年4月1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各类报告模板见附件2)。
2.学院组织检查验收
学院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督促及检查各相关部门和项目组进行自查,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
3.网上发布
教研项目检查和验收材料以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由学院在校园网发布,其他各类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由学院报送省教育厅,集中在安徽高教网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4.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高水平高职专业等项目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报省教育厅组织检查验收。
5.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等,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报教育厅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要成立专门组织,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院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对已到期未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集体类项目结题报告内容需有典型事例,个人类项目可包括典型案例,案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本次结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应同时报送项目公开展示成果(成果展示形式见附件3),包括2017年、2018年获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和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也应报送公开展示成果。
4.按教育厅文件精神,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教育厅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还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指标,对建设成效较差的高校,将给予减扣指标处理。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年度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5.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在各项目报送检查验收材料时,需同时报送2018年经费使用结算表。
五、材料要求
各项目需报送的材料(只需报电子稿,邮箱407447887@qq.com):
1.正在进行中的各项目进展报告;
2.已到期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
3.延期申请报告或整改方案(见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质量工程检查验收项目一览表
2.相关进展报告或结项报告模板
3.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成果展示形式
4.延期报告
5.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