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01浏览次数:0

 

各系、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36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00号)、《8455线路检测中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教〔2019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党委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从细从实推进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我院“双基”建设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现就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方式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教学计划内课程均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以线下课堂教学为主。

二、教学平台

除现有法律文秘、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外,各课程原则上使用超星“一平三端”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三、课前教学文件准备及检查工作

教师教学文件,包括教材、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案(或电子教案)、电子课件、教师授课手册、课程表、教学进程表、教师记分册、信息化教学资源等。

97日前,授课教师在将所授课程完整教学资料上传到教学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课程思政典型案例、教学进程表、课件、课程音视频、作业习题、参考资料等。

915日前,各系、院(部)完成本部门所属课程教学文件和线上教学平台教学资料上传情况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以表格形式汇总、留存并上报教务处。

四、教学组织与实施

课前:发布学习任务,如发布课件、讨论、视频观看、章节测验、问卷调查、文档阅读等任务。

课中:利用平台开展签到(平台应有学生出勤记录)、主题讨论、抢答等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互动数据。

课后:利用平台发布作业,每门课不少于3次作业,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做好作业成绩登记;阶段性辅导在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应不少于3次,课后辅导答疑应有完备的记录。

五、教学评价和总结

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设置教学过程考核权重,包括视频学习、签到、讨论、作业、单元测试等形成性评价,依此计算课程线上学习成绩或平时成绩的比例。线下学习和课程终结性考核评计算为学生期末成绩,最后再计算学生该门课程的总成绩。

所有教学活动结束后,授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总结所授课程教学情况,分析学生学习情况,研究各教学环节的配合,反思整个教学安排,总结教学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办法和完善建议,形成一份课程教学小结,报所在部门留存备查。

六、教学工作其他要求

1.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前提下,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梳理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每门课至少上传1例课程思政典型案例至教学平台。

2.根据“双基”验收要求,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讨达标要求,每2周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并做好记录;教研室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听本单位教师4节课以上;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课,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课;观摩教学每学期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讨示范达标要求,积极开展集体备课、集体制作多媒体课件与公开课教学等教学研讨活动,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评课与交流,有记录,文档保存完整;1周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负责人必须听本单位教师15节课以上、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8节课、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8节课,观摩教学每学期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3.各教研室认真落实“双基”建设达标和示范要求,按照建设标准和指标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留存备查。

教 务 处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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