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皖教秘[2021]13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增强涉考人员诚信、法治、自律意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考试氛围,共创良好考试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工作
严肃考风考纪是培养学生优良品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环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要将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前开展的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全力落实省教育厅通知文件要求,严抓考风考纪。各单位负责人要站在立德树人的高度来开展考风考纪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二、严格考试纪律,加强监考工作管理
监考人员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本着为学院负责、为学生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监考规范,执行监考操作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1.监考人员必须于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于考试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学生证件,严防替考现象出现,要认真清场,要求考生将考试违禁物品集中放在指定位置,并要求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监考人员宣布考场纪律,按时开考。
2.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考试期间认真巡视考场,维持考场秩序,不得擅离监考岗位,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看书报、聊天、睡觉、听音乐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除答复考生对试卷错印漏印等问题外,就试卷内容不做其他任何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监考人员应及时向考务组工作人员提出。
4.监考人员一旦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应及时制止,如若学生不听制止或确有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该学生考试,收回试卷,将考生信息及其违纪(作弊)情节如实填写在《考场记录表》中;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将《考场记录表》和违纪证据送交教务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截留或擅自处理。
5.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剩余时间。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试卷封面及试卷袋上的有关信息;认真清点试卷,并做好与试卷接收人的试卷交接工作。
三、坚持工作原则,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行为
考试期间,学校将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巡视组,深入考试第一线,督查监考情况和考试纪律。针对各种作弊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院各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工作,预防为主,强化学习,促进诚信教育融入日常,让诚信考试理念入脑入心入行。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