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时间:2019年5月 第一次修订时间:2020年5月
第二次修订时间:2021年5月)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刑事执行(680601K),学校带头人:姚峰(省级专业带头人),行业带头人:张昔昌(安徽省蜀山监狱)。
二、入学要求
普通高级中学毕业,通过警察院校招生综合测试,经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后在警察院校特定专业招生批次录取。
三、修业年限
三年
四、职业面向
所属专业大类 (代码) | 所属专业类 (代码) | 对应行业 (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 (代码) | 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举例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举例 |
公安与司法大类 (68) | 法律执行类 (6806) | 国家行政机构 (912) | 人民警察 (3-02-01) | 监狱执法警察 | 暂无 |
五、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专业技能和立德树人为目标,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刑事执行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监狱行业,能够从事监狱刑罚执行与教育改造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
六、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方面达到如下要求:
(一)素质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崇尚宪法、遵守法律、遵规守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道德情操;遵守、履行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崇尚荣誉、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具备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教育、感化、挽救等改造罪犯的人文精神;具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
3.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人民警察体能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对工作、学习、生活中出现的挫折和压力,能够进行心理调适和情绪管理;具有一定的审美和文学、文化素养。
(二)知识
1.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技术、中国文学艺术、传统文化等公共基础知识;
2.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学基础、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
3.掌握犯罪学、监狱学、监狱信息化、监狱人民警察概论等专业基础知识。
4.掌握狱政管理、狱内侦查、罪犯教育、罪犯心理分析、罪犯劳动管理等专业知识。
5.了解专业拓展性知识。
(三)能力
1.能够正确规范地执行监狱刑罚;
2.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狱政管理;
3.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狱内侦查;
4.能够正确规范地制作监狱执法文书;
5.能够较好地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6.能够较好地对罪犯心理进行分析;
7.能够较好地对罪犯劳动进行管理;
8.能够较好地自我防卫和控制罪犯;
9.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10.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与处理能力;
11.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12.具有探究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七、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
(一)课程设置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语文、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等课程列入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2.专业课程
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综合实训课程、专业限选课程,并涵盖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专业基础课程
监狱人民警察基本理论、法学基础和刑事法律、犯罪学基本理论、监狱学基础理论等。
(2)专业核心课程
设置8门。主要教学内容包括罪犯教育、警戒具与枪械使用、罪犯劳动管理、队列指挥与体能训练、警察防卫与控制、罪犯心理分析、狱政管理、狱内侦查等。
(3)综合实训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
根据监狱工作与人才培养需求设置,包括狱政管理综合实训、罪犯教育综合实训、监狱法律法规、监狱文书制作、罪犯心理矫正等。
3.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教学内容
序号 | 专业 课程名称 | 教学目标 | 主要教学内容 | 教学要求 |
1 | 狱政管理 | 使学生通过学习、掌握狱政管理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培养业务能力,使其能够胜任监狱现场管理一线工作 | 狱政管理基础理论、行刑事务管理、监区事务管理、罪犯考核与奖惩、罪犯处遇管理、罪犯分类管理、狱政管理保障 | 遵循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践,以狱政管理岗位的执法过程和案例分析为基础,坚持职业性、实践性、针对性 |
2 | 狱内侦查 | 使学生通过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学习,能够将狱内侦察工作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紧密结合,胜任狱内侦查一线工作 | 狱内侦查基础理论、狱侦情报建设、狱内重点控制、狱内侦查程序、案件调查取证、侦查讯问技巧、执法证据保全 | 遵循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践,以狱内侦查的执法过程和案件分析为基础,坚持职业性、实践性、可操作性 |
3 | 罪犯教育 | 使学生通过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学习,掌握教育改造工作规律,把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紧密结合,胜任教育改造一线工作 | 罪犯教育基础理论、入监教育、中期教育、出监教育、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分类教育、社会帮教、项目矫正、监区文化建设 | 遵循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践,以教育工作岗位的执法过程和案例分析为基础,坚持职业性、实践性、可操作性 |
4 | 罪犯心理分析 | 使学生通过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学习,掌握罪犯服刑心理,学会分析罪犯心理问题,把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紧密结合,胜任监狱改造一线工作 | 罪犯心理基础理论、罪犯心理的产生与发展、罪犯心理的构成与特征、罪犯改造动机与态度、不同类别罪犯的心理、不同阶段罪犯的心理、罪犯群体心理、罪犯异常心理 | 遵循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践,以罪犯心理分析的理论教育和案件分析为基础,坚持职业性、实践性、可操作性 |
5 | 罪犯劳动管理 | 使学生通过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学习,掌握罪犯劳动管理的法律政策与实务知识,把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紧密结合,胜任罪犯劳动管理一线工作 | 罪犯劳动基础理论、罪犯劳动项目管理、罪犯劳动任务安排、罪犯劳动过程管理、罪犯劳动绩效管理、罪犯劳动安全管理、 罪犯劳动质量管理、罪犯劳动技能培训、罪犯劳动文化建设 | 遵循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践,以罪犯劳动管理的执法过程和案例分析为基础,坚持职业性、实践性、可操作性 |
6 | 警察防卫与控制 | 通过踢打抱摔拿控等防卫与控制技术的学习,培养学生实战技能、自我应变能力和监狱警察应具备的素养 | 基本的擒拿格斗技能、控制技术、解脱技术、警体技能的综合使用 | 遵循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践,以监狱民警一线工作任务为导向,坚持职业性、实践性、针对性 |
7 | 警戒具与枪械使用 | 使学生通过警戒具与枪械使用的政策、法律、常识与技术技能学习,能够掌握必要的知识与技能,培养在监狱工作实践中使用警戒具与枪械的能力 | 警用警戒具与枪械理论、单警装备使用、其它警用装备使用、警用武器使用 | 遵循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践,以警戒具与枪械使用技术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基础,坚持职业性、实践性、针对性 |
8 | 队列指挥与体能训练 | 使学生通过学习锻炼,具备监狱民警所必须具备的警体技能 | 教学内容:队列指挥训练部分主要包括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行进与立定;行进间转法;步伐变换;坐下、蹲下、起立;脱帽、戴帽、夹帽;敬礼以及指挥员基本动作要领和口令等。体能训练部分主要包括身体协调性训练;灵活性训练;上肢力量、爆发力、持续耐力训练;下肢力量、爆发力、弹跳力训练;身体核心部位训练;身体持续耐力训练等。 | 教学要求:队列指挥部分要求严格训练,规范动作,做到整齐统一;熟记动作口令,指挥员动作标准,跑位站位准确,口令下达准确;克服天气带来的不良影响等。体能训练部分要求严格遵守训练场纪律;严格按照制定的训练计划进行训练,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做到动作标准,根据自身素质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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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法原理与实务 | 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民事法律中的各项具体制度,培养其在工作和生活中运用相关法律制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教学内容: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代理、诉讼时效、物权、债权、人身权、继承权、民事责任等。 | 教学要求:教学应遵循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注重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融为一体,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活动,教学评价采用多元化评价,注重过程性考评。 |
10 | 法学基础理论
|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基本掌握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科学的法律价值观念;培养学生具有法学创新人才必备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 教学内容: 法的特征、 法律历史、 法律作用、 法律制定、 法的要素、 法律体系、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 司法原理、 法律职业、 法律思维、 法治国家
| 教学要求: 教学应遵循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注重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融为一体,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活动,教学评价采用多元化评价,注重过程性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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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刑法原理与实务 | 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具体规定分析、处理相关法律实务的能力。
| 教学内容:分为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总则部分包括刑法基本原则;犯罪及其构成要件;正当行为;犯罪形态以及刑罚种类、刑罚制度等。分则部分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等常见、多发犯罪构成及认定等。 | 教学要求:将刑法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运用相结合,采用教学云平台、在线课程、课堂讲授、实训等方式,运用案例教学法、自主探究法、合作学习法等教学方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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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 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和程序规定,提高学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分析、解决执法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和程序、证据意识。 | 教学内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等刑事诉讼基本制度;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基本程序和特别程序。 | 教学要求:将刑事诉讼法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运用相结合,采用教学云平台、在线课程、课堂讲授、实训等方式,运用案例教学法、自主探究法、合作学习法等教学方法实施。 |
4.实践性教学环节
一般包括军事理论与实务、实验实训、认知见习、跟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实验实训可在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等开展完成;认知见习、跟岗实习可由学校组织在监狱开展完成。实训实习既是实践性教学,也是专业课教学的重要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
(二)学时安排
总学时为2752学时,总学分为149。实践教学学时占总学时的61.99%。认知见习、跟岗实习累计时间为6个月。
八、 实施保障
(一)师资队伍
1.专任教师结构:目前本专业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为83%,专任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等结构较为合理。
2.专任教师素质: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与监狱事业,团结同事、关爱学生,师德师风良好;熟悉监狱学基础理论与监狱实践工作;实务课教师还具有双师素质,能够胜任实践教学指导工作;具有信息化教学能力,能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专业带头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内外行业、专业发展形势,能够主动联系监狱行业,了解监狱行业对刑事执行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牵头组织开展教科研工作能力强,在专业领域或监狱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3.兼职教师素质:兼职教师主要从监狱聘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监狱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监狱工作经验,能够承担课程与实训教学、实习指导等专业教学任务。
(二)教学设施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训实习所必需的专业教室、实训室和实训基地。
1.专业教室基本条件
专业教室满足光照、电源、温控、安全条件,配置课桌椅、黑板、基本教具、网络环境。
2.校内实训室(基地)基本要求
按照司法行政工作实战要求建设具有“训练、考核、鉴定”功能、拥有“真实的情境、真实的任务、真实的规程”的战训交融的实习实训基地。积极探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校局联盟新模式,按照“教学练战”的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建设与监狱系统、基层司法局等行业深度合作、共享性强、辐射面广的共享型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本专业除建有心理学实验室、刑侦综合实验室、刑事执行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场所。校内实训室具有满足完成实训任务必备的场地、材料、专业设施和设备。
3.校外实训基地基本要求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本专业与多个与监狱、司法局共建的校外稳定实践教学基地,包括安徽省蜀山监狱、安徽省未管所、合肥监狱、巢湖监狱、蚌埠监狱、安庆监狱、马鞍山监狱、铜陵监狱等8个校监合作、警学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及合肥、淮南、铜陵、六安市司法局所辖司法所等30个校所合作、工学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执法实训环境安全,设施齐备,实训岗位、实训指导教官确定,实训管理及实施规章制度齐全。
4.支持信息化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
具有利用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文献资料、常见问题解答等的信息化条件。引导鼓励教师开发并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教学平台,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三)教学资源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需要的教材、图书及数字资源等。
1.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优先选用高职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入课堂。学校应建立有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研人员等参加的教材选用机构,完善教材选用制度,经过规范程序择优选用教材。鼓励与监狱共同开发“警学结合、理实一体”的特色教材或讲义。
2.图书、文献配备基本要求
图书、文献配备应能满足学生全面培养、教科研工作、专业建设等的需要,方便师生查询、借阅。主要包括:刑事执行政策法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标准、监狱执法工作标准等资料,以及两种以上刑事执行专业或监狱工作学术期刊和有关监狱工作实务案例类图书。
3.数字资源配备基本要求
应建设和配置与本专业有关的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数字教材等数字资源,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动态更新、满足教学。
(四)教学方法
积极研究适应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在课程教学模式探索、教学环境创设、教学过程设计等方面有所创新,充分体现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策略。在教学过程中将理论讲授、多媒体课件展示、案例教学、课堂讨论、影像教学相结合。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基于网络的、适应学生个性化学习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习效果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媒体授课比例达70%以上,提倡运用混合课堂、翻转课堂、智慧课堂等进行教学。强化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合作探究型和自主研究型学习模式。实施多样化、多元化的教育实践形式,更好地满足不同年级、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学生的要求,提高教育实践效果。倡导因材施教、因需施教,鼓励创新教学方法和策略,采用启发式、研究式、讨论式、理实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方法,坚持学中做、做中学。通过观察分析校内实验、课程模拟实践、录像观摩、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不同的层面上取得更切实际的专业实践技能,增强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五)教学评价
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应兼顾认知、技能、情感等方面,评价应体现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如观察、口试、笔试、顶岗操作、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资格鉴定等评价、评定方式。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六)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的质量保障体系。以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方法,依靠必要的组织结构,统筹考虑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主要因素,结合教学诊断与改进、质量年报等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统筹管理学校各部门、各环节的教学质量管理活动,形成任务、职责、权限明确,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有机整体。要求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断规范教学行为,切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加强督导,认真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加强教研活动,加强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研究;认真组织好集体备课、教师互相听课、公开课观摩教学活动以及点评工作,确保活动的成效。
九、学生毕业要求
一般学生在校期间应获得14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需获得36学分和专业必修课需获得65学分。专业限选课一般不低于6学分,公共选修课一般不低于6学分,网络通识课一般不低于6学分,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活动5学分。
十、质量保障
(一)学院和警察系建立了专业建设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建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完善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以及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资源建设等方面质量标准建设,通过教学实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达成人才培养规格。
(二)学院、警察系及专业完善了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诊改,建立健全巡课、听课、评教、评学等制度,严明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强化教学组织功能,定期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
(三)学校建立了专业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并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水平、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分析,定期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
(四)刑事执行教研室充分利用评价分析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针对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诊断与改进措施,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严格遵守国控专业审批制度,申请开设本专业必须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前置审核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招生计划严格按司法行政行业人才需求编制,确保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本教学方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