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1浏览次数: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见附件1)《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见附件2)的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我院拟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范围及推荐限额

(一)专业类

1.特色高水平专业

申报限额:2个。

申报条件:申报专业需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契合,所依托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

2.专业教学资源库

申报限额:牵头主持申报院校1-3个,联合申报院校(含企业)不限数量。第一主持院校必须为省内高职高专院校。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条件部分应对接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申报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建设基础良好。资源库建设方案体现高水平的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成果;已建成的以专业核心课为主的标准化课程不少于4门;资源类型多样、布局合理,文本型演示文稿类和图形(图像)类和文本类资源数量占比小于50%,已被组课应用的资源占比不低于50%;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过程记录、教学评价、自主学习、测评考试等功能完备。资源内容与形式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技术要求。

2)注重系统设计。牵头院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把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作为促进专业教学“三教”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组建高水平的建设团队,科学制订建设规划和方案,加大建设资金投入,确保建设成果和应用成效。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开发。参与建设单位必须承担具体建设任务和应用任务。

3)建设团队优秀。团队成员应深度实施校企融合、协同育人,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企业人员深度参与资源库建设和更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执行力强,能够代表本专业领域全国一流水平。建设团队应重点关注产业变化、用户需求和使用效果,及时对各类资源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

4)运行机制健全。第一主持单位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较为规范。经费投入、团队管理、资源审核、资源更新、共建共享、标准认证和交易机制能够保障资源库的持续建设与应用。

5)建设成效良好。建设期2年,建设期内完成至少6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资源。注册用户分布合理,用户数不少于1000个,用户深度使用且学习行为符合规律。所有建设院校相关专业的在籍教师和在校学生须实名注册,并已将资源库应用于教学、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

6)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源库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一是面向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领域,服务我省“三地一区”建设领域的专业资源库;二是面向所在区域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技术技能人才紧缺的职业领域,率先开展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资源库;三是国际化程度高,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产业领域的资源库;四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资源库子库;五是优先考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和全国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牵头主持的资源库。

3.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

申报限额:2个

申报条件:

1)能有效支撑我省“三地一区”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填补我省专业空白点,对优化我省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十四五”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条件保障到位,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专业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其中,专业改造是指对某一停招停办的传统专业,通过对原有专业师资、设备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将其改造为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另一新的技术技能型、应用型专业,是属于专业的一种结构性调整和布局变化,单纯的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内涵建设不属于此列。新专业建设是指针对高校设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撑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进行规划建设,提高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

(二)课程类

1.精品课程

申报限额:6门。

申报条件:

1)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职业高等教育课程,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理论课程、实验或社会实践课程等。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示范金课

申报限额:2门。

申报条件:

1)已完成结题的立项建设省级课程类项目均可申报,优先推荐结题结论为“优秀”的课程建设项目以及作为省级教学成果奖依托的课程建设项目。

2)优先推荐本年度获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课程。

3)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4)课程团队中有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或省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以上团队成员。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申报限额:4门。

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课至少2个学期的课程。

2)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高校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是项目负责人,主讲教师是课程负责人。项目要集中教师党支部团队和课程团队优势,打造高质量课程。高校各教学单位原则上要安排高层次人才担当课程负责人,要集合本单位内外专家、企事业单位精英、知名校友等高层次人才组成课程团队共建课程,注重课内课外一体化融合设计,切实提高课程的育人影响力。课程团队成员要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到课程建设中,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领路人。

4.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

申报限额:2部。

申报条件:

1)优先支持各高等学校与声誉较好的国家级出版社联合申请的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

2)申请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应为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十二五”规划、且已经正式出版,推广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以及已经立项建设的国家和省级“十三五”规划教材。申请教材的第一主编须为高校专任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

3)申请教材可以为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

新编教材。重点推荐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教材以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推荐高校须在2012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主编或出版过普通高等教育教材。

修订教材。已经正式出版,编写质量较高,教学效果良好的教材,可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申请进行修订完善。

4)本次申报采用单本、全册、成套三种申报类型,取消系列教材申报类型。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申报,占1个申报名额,也可按单本申报。

5)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

6)有关高等学校应对一流教材的编写者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

(三)师资类(申报限额共9项)

1.教学创新团队

申报限额:不少于5个。

申报条件:

1)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15至2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40%以上;不少于3名骨干成员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兼职任教。

3)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

4)教学改革基础良好。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团队所在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全部开发并已在教学中有效使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承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专业特色优势明显。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积极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等工作,承接过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学生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示范)特色专业、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认定的国家级专业以及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对接的主要专业优先。具备一定的中外合作基础,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

6)保障措施完善健全。学校高度重视,列为重点工程,充分保证团队建设所需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专业实际需要。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健全,具有学分制改革的工作基础。

7)已在质量工程立项的教学团队不得重复申报。

2.教学名师

申报限额:不超过2个。

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在高职院校中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长期承担专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五年来,面向专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3)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2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指导学生实习、专业实践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积极开展教学模式的探索,教学设计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践工作的一致性;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具有虚拟现实效果和仿真实训效果的教学环境,促进教学活动的开展。

5)积极进行教学条件建设特别是实训教学训练条件的建设,注重传统教学仪器设备的改造和二次开发,以及相应教学实训项目的设计和更新,并能有效应用于本专业领域教学中,有一定推广价值;能够及时编写高水平、具有高职特色的新版教材;积极开展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训项目、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教学资源的建设及数字化。

6)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并对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起到促进作用。主持或承担有来自相应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或获得有具有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

7)重视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教师,关注一线用人部门对高技能人才能力的需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的职业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3.教坛新秀

申报限额:不超过2个。

申报条件:

1)在高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

2)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教风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参评教师为教学第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4课时)。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应在本教研室前三分之一以上。

4)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和学科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学生满意度较高。

5)近5年的教学工作中,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受其它处分。

6)作为主讲教师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或教学能力比赛须获二等奖以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或安徽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须获三等奖以上。

(四)实验实训类(申报限额共2项)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申报限额:不超过2个。

申报条件:

鼓励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的国家级专业、“双高”遴选推荐专业、省重点建设(特色)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积极建设省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2.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申报限额:不超过2个。

申报条件:

1)实训基地至少要与1家行业骨干企业或产业园区签订协议,开展深度合作,具备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成果的基本特征。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校内外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

3)优先支持与我省“十四五”十大战略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基地。实训基地负责人应为高职院校有关院(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参与企业或合作单位派专人担任基地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行业、企业能深度参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基地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五)教学研究项目

申报限额:12项。

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应有相应的保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2)申报项目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这些项目既要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又要从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3)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重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教授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得申报重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4)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校申报的重点项目数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申报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总数的25%。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单设推荐名额,每校不超过2项。

(六)改革示范类

1.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申报限额:2项。

2.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

申报限额:2项。

申报条件:

全省各高职院校,且申报所依托专业近三年须有学生获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

(七)教学成果奖励(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限额:4项,其中申报特等奖的不超过一项。

申报条件:

1)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应从院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

2)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

3)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八)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委托培训部组织申报。

二、部分项目先行立项院级项目

根据教育厅《申报指南》要求,2021年部分项目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时要求在已立项为院级项目并有一定建设基础的项目中遴选。学院将在先行立项2021年院级项目的基础上,产生今年向教育厅推荐的项目。

(一)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一般),今年先行组织院级项目申报。今年向教育厅推荐指标,首先在2020年以前已立项的院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研究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未结项,不包含延期结项项目)中由教师自愿申报,如名额不满,则从今年立项的项目中按得分顺序遴选。

各项目立项数、遴选及资助或奖励标准:

1.院级教学创新团队5个。遴选标准和经费资助额度执行2019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文件。

2.院级教学名师3名。遴选标准和奖励标准执行2019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文件。

3.院级教坛新秀3名。遴选标准和奖励标准执行2019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文件。

4.院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20项。遴选标准和经费资助额度执行2019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文件。

5.院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5项。遴选标准执行2021年教育厅《申报指南》,经费资助额度同院级教学研究项目。

(二)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立项10门课程,遴选标准执行2021年教育厅《申报指南》,经费资助额度同院级精品(重点)课程项目。学院从今年立项的项目中按得分顺序遴选产生推荐项目。

(三)2021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2021年学院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1.特等奖:在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有特殊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2.一等奖:在理论上有较大突破,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重大作用,在省内同类高校处于领先水平。

3.二等奖:在理论上有创新,在实践中取得成效,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较大作用,在学院内处于先进水平。

本年度院级教学成果奖拟评选特等奖3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遴选和奖励标准执行2019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文件。

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在学院教学成果奖中产生,2018年以来获批的院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项目(不含转评类)可参加本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学院将同本年度立项的院级教学成果奖一同遴选推荐本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所有项目(含申报院级项目的)申报书或推荐书均填报省级质量工程相应的申报书或推荐书,无对应的则统一填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通用版)》(见附件3)。

2.申报教师在“8455线路检测中心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在相应的项目类别中上传申报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110日18:00。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本单位项目申报资格后,由院、系、部管理员于20211110日20:00前在系统中提交。

3.1111日-12日,教务处组织审核申报材料。

4.1113日-15日,教务处将经过资格和形式审查后的项目材料交相关专家评审。

5.1115日-17日,教务处在监察审计处(纪委)的监督下,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推荐情况,对推荐申报的项目种类和数量进行统筹,提出院级项目立项意见和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领导审定。

6.经学院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者,须严格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应参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4)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教育厅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7.对于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2021年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原则上不予推荐各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如有申报的,教务处(科研处)将在形式审查中不予通过。

8.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申报书或推荐书中的经费预算部分,申报书或推荐书中无经费预算内容的则填报《教科研经费2022年项目支出申报表》(见附件5)。学院将对各项目的经费预算一并审议,并报院领导审定后作为学院经费资助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

2.《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

3.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021年)

4.《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

5.《教科研经费2022年项目支出申报表》

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务  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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