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落实警务化管理,养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提升教学管理质量,根据学院疫情防控专题党委会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日常教学工作,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2.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每一位教师必须严肃课堂纪律,切实履行教师职责,严格执行教学工作规范。
3.课堂考勤。教师每节课要通过点名等方式进行考勤,对于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进行教育,并在平时成绩中有所体现。针对病假、事假、旷课等现象,需和班长、学习委员或班主任(辅导员)进行核实,相关情况登记在册,并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所在系落实学生去向。
4.课堂纪律。教师要及时制止课上学生玩手机、睡觉、吃东西等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必须在平时成绩有所体现。
5.在教学资源能够满足的前提下,提倡在课堂上学生间隔入座,室外课人员保持适当距离。
6.任课教师若有被流调、黄码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线下授课,转为线上授课,由开课部门申请线上教学,教务处初审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