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落实《8455线路检测中心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力推进我校省级课程思政先行高校建设,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校级课程思政专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校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项目种类及申报条件
(一)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立项数:60门。
2.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课至少2个学期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独立设置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兼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3)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5)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
(6)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的,原则上不再申报此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3.建设内容
(1)新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须确立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完成一套课程思政教案和课件。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挖掘和梳理本课程中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确立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
(3)完成一组课程思政典型案例,不少于1节“公开课”教学设计。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1.立项数:3个。
2.申报条件
(1)专业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建设特色鲜明。
(2)专业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
(3)专业教师师德师风良好,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4)建有一批特色鲜明、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深度融合的精品课程(示范课程)或应用推广效果较好的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3.建设内容
(1)新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融入课程思政建设。
(2)专业支持指导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并利用教学平台开展推广共享。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课程思政教研项目,发表教研教改论文,编著课程思政相关教材或著作等。
(3)专业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举办或参加专题研讨会、培训讲座、成果展演、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选、课程思政教学比赛等,成效显著。
(4)专业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1.立项数:3个。
2.申报条件
(1)团队及组成。根据专业、课程建设等情况,以专业、课程、教研室等为建设单位,在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2)项目负责人。应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本学科(专业)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学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负责人。
(3)教学工作。了解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现状、特点和规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有效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团队中有成员主持过校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已在校级和省级质量工程立项的教学团队不再申报此项目。
3.建设内容
(1)根据学科专业特征,建立知识结构完善、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2)团队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组织教师培训进修,培养青年教师,开展丰富的教科研活动,开发优质教学资源,立项教研教改项目,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辐射示范作用。
(3)团队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编制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发表或出版教研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把促进学科交叉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鼓励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系(院部)的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整合教学资源,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
(四)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1.奖励数:5个。
2.申报条件
(1)在学校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专兼任教师。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励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奖评选。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任现职2年以上,长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近三年面向全日制在校生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
(4)教学效果好,将课程思政内容有机融入所主讲的各门课程,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优秀。
(5)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应用,科学、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6)教学研究能力突出。参评教师应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承担或参与(排名前三)省级质量工程中专业类或课程类建设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表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研专著。
(7)注重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教学团队建设重要参与者对建设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形成该领域教学成就作出重要贡献。
(五)校级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
1.立项数:1个。
2.申报条件
(1)中心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为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或主持省级以上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在省内外或行业企业具有一定影响力。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
(2)拥有一批师德高尚、教学能力突出的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以及由国内知名思政专家、职业教育专家、法律行业专家组成的顾问专家团队。具有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建有一批特色鲜明、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深度融合的精品课程、示范课程等。
(4)建立了一套应用推广效果良好的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5)依托省部级以上重点专业(群),具有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各类培训、名师讲座、沙龙座谈、工作坊、教学比赛、金课共建、名师培育等活动的基本条件。
3.建设内容
(1)制定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系(院部)、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3)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4)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名师讲座、观摩、教学比赛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5)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四、项目及经费管理
(一)建设周期。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周期为1年(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和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2年(2022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建设期满由教务处(科研处)组织结项验收。
(二)项目管理。所有项目纳入校级质量工程统一管理,建设效果良好的优先推荐省级质量工程同类项目。教务处(科研处)负责项目的立项、检查和验收,立项项目所在部门是项目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学校根据项目建设的周期和进度,将组织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三)经费支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每门3000元,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项目资助经费每项20000元,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项目资助经费每项10000元,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项目启动经费20000元,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奖励经费每人800元,均从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项目经费拨付。经费管理参照《8455线路检测中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下班前,以系(院部)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汇总表(附件1-6)等电子版材料发至教务处科研科邮箱837591654@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1-62233319。
2.教务处(科研处)组织审核申报材料,将经过资格和形式审查后的项目材料提交相关专家评审,在监察审计处(纪委)的监督下,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项目立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定,并发文立项。
3.申报人应认真填写《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经费支出申报表》(见附件6)。学院将对各项目的经费预算一并审议,并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作为经费资助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申报表
2.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示范研究中心)项目申报表
3.2022年度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项目申报表
4.2022年度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5.课程思政专项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6.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经费支出申报表课程思政专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和申报表.zip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