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至6月21日在我院举办了2017年度马鞍山市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培训班。6月19日下午,马鞍山市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我院正式开班,这是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是加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司法管理水平的有效形式。
开班式上,院长胡来龙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利于提升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就办好此次培训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学习意识。坚持以变应变、以新应新,希望大家能够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对法律援助工作带来的深刻变化和影响,自觉抓好培训期间的学习。二是要珍惜学习机会。大家要端正学习态度,专心致志参加培训,做到“既来之则安之”,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争取学深、学透、学好,努力通过融入发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要认真做好学员的学习服务工作,同时搞好培训班的后勤生活保障,确保圆满完成培训工作任务。最后,预祝本期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培训面向马鞍山市各县区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局长,新区、示范园区综治维稳办负责人,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或具体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包含理论讲授、业务交流、调度会等形式,通过对传统文化与管理智慧的讲授、心理健康调适、法律援助业务统计和项目管理以及对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解读和对2017年全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考核标准的学习,使得学员的理论知识得以新的建构,业务技能得以新的提升。
这次法律援助管理工作的课程系统培训工作,我院以及马鞍山市司法局都给与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培训课程内容与前期调研的培训需求紧密相关。明确了培训要求,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协调沟通,紧密团结配合,确保了培训学习的顺利进行。 (培训部 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