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55线路检测中心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7-19浏览次数: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及成绩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7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8455线路检测中心(西区)人事警务处(合肥市清溪路78号)。乘车路线:市内乘114路公交车至石大郢站下,向西1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5512233358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8455线路检测中心人事警务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均为百分制)的方式进行。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所报专业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提前40分钟现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

面试:试讲后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27288:00—18:00进行。考生请于28日上午6:50前到学院人事警务处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8455线路检测中心(西区)。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试讲占40%,面试占2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司法厅和8455线路检测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8455线路检测中心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8455线路检测中心网站和省司法厅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司法厅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12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由8455线路检测中心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司法厅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233358

监督电话:05512215055

 

附件:8455线路检测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统考笔试成绩

 

 

                                        省司法厅政治部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安徽警官职业学2012年公招聘人

专业测试笔试

序号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备注

1

300683

30021314514

73.5

 

2

300683

30021314520

72

 

3

300683

30021314516

71

 

4

300683

30021314519

71

 

5

300683

30021314523

71

 

6

300683

30021314522

71

 

7

300684

30021314525

72

 

8

300684

30021314524

66

 

9

300685

30021314526

79

 

10

300685

30021314607

78.5

 

11

300685

30021314602

76

 

12

300685

30021314530

74

 

13

300686

30021314621

79.5

 

14

300686

30021314623

75

 

15

300686

30021317403

74.5

 

16

300686

30021314616

74.5

 

17

300687

30021314807

81.5

 

18

300687

30021314907

81

 

19

300687

30021315002

81

 

20

300687

30021304122

79.5

 

21

300688

30021315102

79

 

22

300688

30021300308

78

 

23

300688

30021315105

75.5

 

24

300688

30021315116

74

 

25

300689

30021315222

83.5

 

26

300689

30021315505

83.5

 

27

300689

30021315412

83

 

28

300689

30021315512

80

 

29

300691

30021108727

81

 

30

300691

30021315627

79

 

31

300691

30021314118

78.5

 

32

300691

30021314430

76.5

 

33

300691

30021315711

76.5

 

34

300691

30021315805

76.5

 

35

300691

30021315823

75.5

 

36

300691

30021315810

75.5

 

37

300692

30021316015

78.5

 

38

300692

30021316317

77.5

 

39

300692

30021316019

76.5

 

40

300692

30021316127

76.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