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司法厅团工委(皖司团工〔2012〕9号)文件精神,厅团工委决定建立青年人才信息库。为开展好此项工作,进一步为青年人才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现就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有一定专业技术或获得一定表彰、重要竞赛名次的青年人才,优先考虑。
二、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鼓励青年人才积极申报,指导申报人填写《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青年人才信息表》。
2.各部门根据入选条件严肃认真地开展审核推荐工作,出具推荐意见填写《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青年人才名册》(含电子表格)。有关材料报送院团委。
3.院团委会同人事警务处开展审查并报学院审批后予以上报。
三、相关要求
1.建立青年人才信息库,有助于团组织充分发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职能,充分了解青年人才的专长,服务青年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做好青年人才的培养、宣传和推荐工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青年人才的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深入摸底,按照“拔尖、择优”的要求,切实把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上来,为他们的岗位成才提供更好地服务。
2.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务请各部门于
特此通知。
人事警务处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