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2〕302号)文件精神,现就选拔推荐第四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九批后备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选拔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分别按照《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09〕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制定的安徽省培养造就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1996〕36号)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请在安徽教育人事网中的“政策法规”或“人才项目”栏目中查询)。
二、推荐程序
1.各系部做好文件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2.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份(请在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提交与认定条件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系部审查。系部根据选拔条件,开展选拔推荐工作,指导教师规范准备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选拔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2.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突出事迹一栏,按“1、所获奖项情况;2、参与项目和课题情况;3、论文著作情况;4、个人荣誉情况”的要求规范填写,语言精练,简明扼要。
特此通知。
人事警务处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