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需要采集在编人员的照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学院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照片要求
1、照片规格:近期正装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灰色渐变背景或蓝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照片长宽比例为5比4;照片人像头顶上部应留有空间,下部应露出衬衣领尖;女同志按照类似标准掌握。
2、照片格式:数码照片需使用400万像素以上的相机拍摄,保存照片文件为JPEG格式,文件名称为教职工本人姓名,大小不超过
三、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于11月19日上午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将2寸电子版照片交人事警务处。联系人:姚芳、汪炜玮;联系电话:2233326
人事警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