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相关单位、部门: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财教[2007]8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3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启动我院2013年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我院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档(三等):特殊困难学生(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困难学生(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三等)每人每年2000元。
二、申请及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
1.班主任要在班级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明确资助条件和班级资助学生指标数,班级要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干部代表、贫困生代表和非贫困生代表5-7人组成。学生根据申请条件,提出申请,并递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2.各系要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负责本系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审、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报学生处审核(11月5日前);
4.报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1月10日前);
5.报省教育厅备案(11月12日前)。
四、名额分配如下:
系 别 总 数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法律一系 432人 69 156 207
法律二系 255人 41 92 122
警 察 系 430人 69 155 206
公 管 系 425人 68 153 204
信 息 系 335人 53 121 161
合 计: 1877人 300 677 900
五、要求: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此项评选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各系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评选程序做好评选、把关工作,并按期上报名单。
3.各系要注意各级资助工作会议的规范记录,资助材料的规范整理和受助学生有关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
8455线路检测中心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