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14-03-07浏览次数:0

各系团总支,直属教职工团支部、各班团支部,各学生社团:

在第51个“学雷锋日”和第15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大力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志愿者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根据院党委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43月在全院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主题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以“明礼·守法·感恩·奉献”为主题,立足校园,走向社会,踏实有效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团日活动、公益活动和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意识,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感,促进校园平安和谐建设。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全员发动。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院报、板报等媒介,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组织团员青年,通过学习、座谈、征文、演讲等活动,深入理解和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雷锋精神、志愿者精神的当代价值,引导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志愿者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之中。

2.立足班级(支部)实际,强化警务化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学习,规范言行,严格纪律,相互督促,共同进步。同时,积极配合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班风、校风建设。

3.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和学生社团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日常培训,充分发挥凝聚力、创造力;以团支部、团小组为单位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12次主题团日活动。

4.3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314日“国际警察日”(“中国警察日”)以及315日“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以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制宣传团、绿色环保协会、心理健康协会、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协会等学生社团为平台,在院内外继续拓展志愿服务基地,深入开展“法援进社区”、“法制进课堂”、“太阳花爱心助老行动”、“春芽行动”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等品牌活动,不断丰富其内容,扩大影响力,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生处(团委)举办的“青春热血铸就生命”无偿献血、“让梦想插上翅膀──为贫困、留守学童圆梦”等公益活动。

三、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各系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社团要充分认识主题活动月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警务化管理、营造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各系团总支、相关社团要结合学院和各系实际,拟订具体的活动计划,并于35日前报送院学生处(团委)。

2.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充分发挥校园宣传媒介的作用,对主题活动月中涌现的典型事例、典型人物进行及时的宣传和报道,同时将电子稿、图片(JPG格式)报送院学生处(团委)。各团支部要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出一期板报,学生处(团委)将于3月下旬进行检查评比。

3.踏实推进,力求实效。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团干部的骨干作用,扎扎实实地开展活动;要在保证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杜绝走形式、走过场;要以“立足校园、立足支部”为原则,非经批准,不得外出。

4.及时总结,巩固成效。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活动总结(含图片)于45日前报送院学生处(团委)。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探索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巩固活动成果,壮大志愿者队伍,丰富活动内容,构建具有警院特色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新格局。学院将根据活动计划和落实情况,综合考查,在此基础上评选本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并于4月下旬进行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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