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14-06-19浏览次数:0

各系: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暑假放假时间为71日至831日。为便于我院学生在假期办理资助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假期集中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办理,具体时间为:

623日至711      830-1700

818830     830-1700

二、办理地点:

行政楼603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办理义务兵学费补偿的,请注意检查是否已办好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登录学信网征兵报名平台进行网报http://zbbm.chsi.com.cn/help/login.jsp,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申请学费补偿必须要进行网上报名);

2.义务兵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表格制式为正反面打印,打印2张,申请表表格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

3.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

4.大一、大二的学生入伍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必须要保留学籍。

5.申请表填写补偿银行卡时,请填写合肥的工商银行卡,并且是受补偿学生本人的银行卡。

请注意,相关材料必须当面进行交接,不接收任何形式的邮件或快递。

(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要求,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是针对安徽省省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续贷时所开具的证明,安徽省省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续贷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贷款合同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即可。外省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贷款证明请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

(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毕业确认由学生本人到所在系学生科领取还款确认书,按照确认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填写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国家开发银行的毕业确认工作由学生本人先行在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再到学生处进行现场确认。

未尽事宜可以拨打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51-62233672  

联系人:华老师

                                                                         学生处

 2013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