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55名学生荣获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称号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15-04-16浏览次数:0

日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刘佳伟等7931位同学为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皖教学【2015】1号,我院李晓玉等55名同学荣获2015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称号。

我院对本次评选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审核,并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公示。下一步,学生处(团委)、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还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我院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大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和毕业就业氛围。(学生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