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团委)召开社团工作总结会
12月2号下午,由学生处(团委)组织的社团负责人会议在行政楼6楼会议室召开。团委副书记鲁红媛出席了此次会议,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团委委员及各社团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所有与会社团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社团的基本情况,总结上一阶段工作的同时,也汇报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鲁红媛在认真听取各社团负责人的报告后,作出了如下指示:
1、各社团、团委委员与社团分管老师之间应加强沟通、了解,建立起密切的联系。社团负责人及团委委员要担起责任,在平时的社团活动中,架好社团、团委与分管老师之间的桥梁。
2、以社团为主题的日常活动资料应选取备档。社团活动开展要有详细的活动计划,并且在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活动的照片原件、文字材料应整理后一并交给团委委员留存。
3、各社团在活动开展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请销假制度。有需要请课假的情况,应按学校正常的请假程序提前批假并告知班主任、任课老师或学习委员,尽量避免事后补假条的不良现象。
4、对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通报。社团经费的各项开销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对各社团的经费开销做了详细的说明。同时,再次强调了社团经费的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
会议结束后,鲁红媛带领所有与会人员实际调研了部分社团的活动场所。此次会议加深了社团间的了解,增强了社团与团委间的联系。【学生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