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院涌现出一批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伍的优秀学子,他们牢记使命、勇当先锋、不惧困难、坚守在抗疫一线,以实际行动抗击疫情,用无私奉献诠释了新时代青年的使命和担当,书写了动人的青春故事,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出警院力量。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经学生处(团委)研究决定,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面向积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守岗尽责、勇于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与评选:
(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地方相关部门表彰并颁发证书的;
(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收到地方相关部门感谢信的;
(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
(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有村级以上组织证明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二、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进行广泛宣传,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推荐报送工作,切实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二)推荐申报
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填写《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
进个人评选申报表》(附件1)提交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和相关证明原件,报送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评选出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并将个人申报表和《2020年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汇总表》(附件2)及相应材料报送学生处(团委),各系报送候选人总数不超过30人。
(三)审核评定
学生处(团委)组成评议小组,对申报的先进个人,结合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确定产生我院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名单。
(四)公示表彰
学生处(团委)将拟表彰先进个人报院领导批准后,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方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档案。届时也将通过学院媒体对获奖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相关组织宣传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胡爱国
副组长: 孙 立 陈 杰
成 员: 胡丽珠 朱玉璋 刘靖华 桂文丹 方玲 曹玉东
刘雪蕾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团总支应高度重视此次评先工作,要广泛动员,扎实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所推荐的个人符合各项评选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先氛围。
(二)各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恶意造假或虚构事实,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推荐材料要求
各系团总支需报送个人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各一份,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学生事迹材料(纸质),于2020年6月6日前将报送至学生处(团委)。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 62233386
学生处(团委)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