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报2019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学生处(团委)开展了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各系推荐,学生处(团委)进行初审,并报院领导同意,综合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拟推荐2018级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左雨轩、2018级法律事务二班吴巧参加2019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现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处(团委)反映。
联系人:杨艳 电话:18963782022.
学生处(团委)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