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春季学期3.1-5.1,秋季学期9.1-10.20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一、办理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1份(照片需贴好)
2、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二、申请表如何申请下载打印(看附件视频)
三、上交申请表前需完成“高校审核情况”及“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意见”部分的填写及盖章。
注:(1)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行政楼602 汪老师)
(2)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计财处:行政楼206叶老师)
(3)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意见(如是退役入学的学生,还需要退役安置地军人事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