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行业办学优势,加强学生的新闻专业实践,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10 月25日上午,由信息管理系法制新闻教研室组织,40余名12级新闻专业学生在万春梅老师、鲁贻锦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合肥市中级法院,对“安医大图书馆故意杀人案”庭审进行旁听。
2012年12月20日,因为一场感情纠纷,安徽医科大学08级学生胡某在图书馆持斧头砍死该校09级学生谈某,酿成“安医大图书馆杀人案”。9点30分该案正式开庭,在宣读法庭纪律后,被告人胡某进庭之后情绪一度失控,痛哭流涕,朝受害者父母下跪请求原谅。被告人胡某在庭上完全认知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声称只希望能获得受害人父母的谅解。鉴于案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活动前,万春梅老师在课堂上针对此案和同学们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同学们已经对该案有了初步了解。此次活动结束后,鲁贻锦老师组织同学们从各个角度进行了以此次庭审为主题的新闻采访与写作,不仅让同学们了解到庭审的程序,锻炼了法制新闻的采访与写作能力,还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为大学生正确处理情感问题树立一道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