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警院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党员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9浏览次数:0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向党组织主动交纳党费,不仅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党性觉悟的重要反映。
    警院离退休职工党支部现有党员80人,年龄最大的91岁,虽然很多老党员离开工作岗位许多年,但他们依然关心党的事业,其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丝毫未减。目前我院按司法厅有关文件规定,离退休党员党费交纳标准为:工资5000元以下按0.5%缴纳,5000元以上按1%缴纳。按照这一新标准,离退休党员们都能自觉地、积极地亲自将党费交到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手中。
    我院离退休党员居住分散,特别是有部分居住在滨湖、政务区老党员,七一前夕冒着酷暑专程赶到学院缴纳党费,如:朱子牛老人今年84岁,1953年入党,虽然年事已高,但老人家依然不顾身体不适亲自来到学院缴纳党费。工作人员提醒他,交纳党费可以有子女代劳,但朱老说:“党组织一直对我都很关心,作为党员亲自缴纳党费,是我应当履行的义务。”在异地居住回不来的党员,专门委托他人或亲属转交党费。截止今年上半年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共交纳党费14930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