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和学院的实际,确定党员教育的内容和主题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党性修养的教育。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教育理论、科技知识、相关人文知识的教育。
(四)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的目标是增强党性,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
(一)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二)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克己奉公,防腐拒变,任劳任怨,多作奉献。
(三)自觉地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自己观察社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努力成为教书育人的表率。
三、努力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不断拓宽党员教育的途径,开展主题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党日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习党课、党员组织生活。党课每学期不少于1次,党员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2次,不断提高质量。维护党员正常权利,监督党员履行义务。
(二)善于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方法,不断创新党员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党员教育的载体建设,突出活动载体的主题化、系统化、特色化。
(四)加强党员教育活动的阵地建设,设置意见箱、开辟党员活动室等。
(五)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加强党员管理工作
(一)坚持和完善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责任区等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管理方法,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党员管理有效途径。
(二)严格党章规定,党员自行脱党的一律予以除名;经民主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必须予以处置。处置的主要形式有限期整改、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受限期整改处置的党员,限期整改期满后,仍被认为不合格党员的,党组织应当予以劝退或除名。对劝退或除名的党员,必须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手续,加强对党员党籍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及党内统计工作。
(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筑成才平台,发现、培养和推荐其中的优秀人才,激励他们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鼓励他们自我提高、自我成长和充分发展。
(五)组织党员学习党纪党规,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群众监督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应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的党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重视在工作第一线特别是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
(一)发展党员要制定规划,年度发展工作要有计划,做到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二)建立健全党员联系青年教师制度,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引导他们政治上要求进步,努力建设一支人数较多、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六、党组织要切实抓好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引导他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一)组织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
(二)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方针政策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
(三)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民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严守法纪的自觉性。
(四)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邪教,做到热爱祖国、报效人民,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五)进行形势政策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弘扬时代精神。
(六)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重视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职工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七)按照配备好战斗力强的团员队伍,发挥好团员队伍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好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形成好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落实好团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建设好团工作活动阵地这“五个好”的目标和要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八)强化团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要把团干部的转岗、输送纳入党的干部管理之中。